07:学术总第7663期 >2024-05-31编印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党建融合路径探究
刊发日期:2024-05-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河南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王幸杰

摘要:在全新历史时期,就需要将国有企业的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合,以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确保在国有企业内部能够营造一个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为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本文主要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探讨了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合的路径,希望对广大同行有一定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党建工作;融合路径

引言:新时代下,国企党建工作需顺应时代发展的形势,着力强化党建工作品质,构建一个坚持自我革命且具备丰富执政经验的基层党组织团队。同时,还需要在党建工作开展的同时建立与优化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党的集权化发展,推动党组织向基层延伸,以此来进一步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国有企业还需要坚持融合发展的思路,探索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的路径,以化解纪检监察工作所遇到的“卡脖子”问题,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助推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作用。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的关系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建工作的有效融合,是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因此,充分认识和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建工作之间蕴含的关系是非常有必要的。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建工作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协调与互补关系。在国有企业中,党委承担着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而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对于促进这一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作用。党委的主体责任不仅是一项政治责任,更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所在。通过加强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纪检监察的落实能够在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因此,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将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进而提升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果。纪检监察工作与党建工作之间存在辩证统一的关系,即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有助于维护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而纪检监察工作则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是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实际上,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是事物的两个方面,党建工作传递正能量,纪检监察则起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确保党的纪律和党风政风的严肃性。相关数据表明,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显著降低企业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率。通过实施纪检监察,可以推动党建工作的进行,确保各项工作主体具备责任意识,防止行为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2、国企党建工作与企业纪检监察的融合路径

2.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融合标准化体制机制

国有企业需要对组织领导进行强化,组建专门的领导团队,由其负责党建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规划部署及流程制度制定,应采取会议选举选拔方式,确定领导小组的成员,在组建好领导小组后,由其负责构建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融合的标准化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办公室,并引入责任制机制,合理划分各个领导岗位的职责权利,为两个工作融合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需要大量收集内部职工关于纪检监察、党建工作及二者融合相关的意见及建议,结合经验,总结教训,构建一个完善的工作融合标准化体制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国企自身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高匹配度的管理标准化体制机制,在标准体制机制建立后要保障贯彻落实,要出台针对性执行标准,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宣传动员作用,确保标准化体制机制能够有效落实并全面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监督与约束自身提供依据,进而在国有企业各项工作中有效执行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相互融合。

2.2、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工作融合提供先进技术支持

新时代下,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开展提供了更加新颖、有效的载体及工具,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在融合过程中,也要顺应时代发展形势,对现有监督管理机制、管理模式进行科学调整与优化,灵活运用计算机技术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从而为监察监督效能的最大化展现、党建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产生驱动。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科技高效、快捷的特征,全面化、实时性监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等各个环节,全面监督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以便及时、全面获取到重要性数据,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翔实的数据依据。应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总结纪检监察成效、梳理纪检监察流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稳步性开展,消除主观因素的干扰。

2.3、深化“融合互促”,厚植廉洁文化建设根基

国有企业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全方位融合,就要在原本的工作形式基础上大胆创新,做到思想融合、业务融合、资源融合。具体来说,其一思想融合,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深入基层,对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帮助其扫清思想障碍,从而实现党建与纪检监察的思想统一。

3、结束语: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与党建工作是一种协调发展、相互补充的关系,真正做到有效融合,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二者的融合路径围绕在对党委管理领导干部的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大监督格局”的构建以及工作形式的大胆创新等几个方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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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娜.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策略[J].新丝路:下旬,2022(1):0219-0220.

[3]袁斌.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督工作融合的思考[J].新丝路:中旬,2022(1):0197-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