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引发各界热烈反响。为进一步收集民情民意,高质量地为《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建言献策,由民革太原市委会、山西省法学会城乡管理法治研究会、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民革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山西省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太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政府法治专业委员会、建工与房产专业委员会、天泰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承办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研讨会于5月17日在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成功举行。
首先,民革太原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徐志英代表主办方致辞,强调了修订《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现行条例在诸多方面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建议《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边界,优化业主自治机制,适当降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组建、召开的门槛;规范物业服务与收费,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公共设施管理与维修资金使用,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权属、管理责任和维修养护标准等。
其次,在研讨环节,来自太原、晋中、忻州、长治等地的人大立法工作人员、法学教授、行业专家、企业负责人、业主代表以及法律人士等特邀嘉宾从行业角度对修订草案进行了深入剖析,针对草案中的法律条款,就其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来自物业管理行业的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指出了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境。业主代表们也积极发言,表达了他们对物业管理的期望和诉求。
会议最后,山西省法学会城乡管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太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郭宏伟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感谢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位嘉宾的精彩分享,对于物业领域存在的痛点、难点、热点等问题,将进一步收集资料和充分论证并及时提交修改意见。”(张丹丹 贾婷茹 魏沁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