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综 合总第7340期 >2022-12-30编印

省市场监管局出台20条举措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刊发日期:2022-12-30 阅读次数: 作者:李丽  语音阅读:

(上接第1版)

6.开展“标准化医院(诊所)”专家巡回问诊活动。在批准在建的54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中,选取15个项目承担企业或单位,探索开展标准化专家“一对一”巡回问诊、咨询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质量。

7.深入开展“千企万坊”帮扶提升行动,重点围绕太原食醋、吕梁白酒、晋中肉制品、朔州乳制品等我省集聚性高、带动性强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通过组织开展体系检查、现场问诊、集中培训等方式,帮助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基础。

8.深入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培训指导中小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9.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拓展网上经营,同时开展线上线下经营。鼓励网络交易平台放宽入驻条件,降低佣金、软件使用费、广告费等服务费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运用直播、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在网络交易平台依法进行商品展销。

10.拓宽知识产权质押渠道,主动对接、全程指导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引导银行与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积极探索质押融资新模式,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者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贴。

11.加强重点项目特种设备支撑,对含有特种设备的重大项目、事项、惠民工程等,加强实地调研,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措施,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服务,确保特种设备快速合法合规安装、使用,切实保障项目工程实施。

12.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对市场主体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应修尽修,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倡导“网上办”“不见面办”,为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提供便捷条件。

13.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产品和计量器具的检验检测,提供上门服务、驻厂检验,实现快速响应、快速受理、快速检验、快速出证;涉疫计量器具实行随到随检,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14.全额免除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法定检验费;中小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法定检验费按50%收取。

三、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为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环境

15.对因疫情影响未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但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疫情解除后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审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于疫情期间违法案值较小,但依照从重处罚原则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6.取消部分许可事项的现场审查。加快发证换证效率,对散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延续换证、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做出承诺,免现场核查直接发证。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换证符合相关要求,指导采取自我声明免除鉴定评审直接换证。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采取书面线上审查,减少现场核查。

17.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免罚,除触及安全底线、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外,对违法情节较轻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梯次分类运用行政指导、约谈警示、承诺整改等监管方式,引导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四、严厉打击涉疫违法,为复工复产打造竞争秩序

18.建立辖区内防疫和民生用品监管机制,重点对农村市场、城乡结合等质量隐患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排查整治,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质量安全。

19.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推动落实各项降费减负优惠政策,严厉查处借疫情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20.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深入推进“铁拳”行动,办大案、办要案。针对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民生最怨的重点,精准切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细化落实助企纾困、稳企强链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编制惠企政策手册和服务事项清单,精准推送和快速办理惠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政策执行情况监测评估和满意度调查等机制,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动态情况,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要加大督查考核和跟踪问效力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悉,20条举措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到2023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