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综合总第7864期 >2025-04-11编印

在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吕律所律师李艳红受邀作新《矿产资源法》专题培训
刊发日期:2025-04-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张丹丹) 近日,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艳红律师受邀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新《矿产资源法》深度解析与矿企实务应对”专题培训。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分(子)公司及总部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专题培训。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方式进行,共有300余人参与。

李艳红律师首先结合我国和山西省煤炭产业发展历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的立法与修改过程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围绕新修《矿产资源法》内容逐章进行了重点条文解读,针对本轮修订涉及的重大变化,如“两证载两权”、探矿采矿直通车、矿业用地等规定,结合矿企纠纷实例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就3月1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选取矿业权续期、矿业权转让、压覆补偿等重点规定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针对新修法下尚需解决的问题,李艳红律师分享了自身的见解和思考。

李艳红律师表示,《矿产资源法》作为矿业领域核心法律,与矿业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息息相关,充分掌握新矿法的各项制度规定,对矿业企业的有序运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及时消化新规,并持续关注后续配套制度规定的公布实施,并在实践中加以适用。李艳红律师将涉矿纠纷实务融入对新修《矿产资源法》的解读中,助力矿山企业把握新法动态,做好矿产资源开采及保护、矿区生态修复治理等工作,获得与会人员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