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筹化妆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化妆品监管和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化妆品行业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彰显消费活力与文化自信的重要领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了以科技自立自强为核心的战略路径与发展路线,为化妆品行业的创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自2018年以来,药品监管部门坚持政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足国情、坚持国际视野、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全力推进化妆品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和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深入开展安全治理,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产业蓬勃发展。截至2025年10月底,我国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企业2万余家,注册的特殊化妆品4.6万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229.1万个,注册备案化妆品新原料327个。据中国香妆协会统计,2024年中国化妆品市场交易额达1万亿以上,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消费市场。同时,我国化妆品产业仍大而不强,存在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部分企业质量体系尚不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核心竞争力不足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国家药监局在全面梳理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旨在进一步增强监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全过程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全方位筑牢化妆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我国从“制妆大国”向“制妆强国”的跨越,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在化妆品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转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