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宋安平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要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新时代新任务,要求农村基层组织在破解乡村治理难题、实现乡村善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守正创新,做出令群众满意的业绩。
选优建强村级班子。“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抓好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关键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其中,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好“带头人”——村党组织书记。一要实施“能人治村”战略,打开视野、拓宽渠道,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党员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把群众中公道正派、有责任敢担当、文化素质高的优秀分子推选为村干部。同时,要通过教育培训、激励帮扶等措施,努力把现有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培养成“能人”。二要健全村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村“两委”权利清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涉及村级重要事项上,推动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确保村干部能够正确履职。三要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建立乡镇驻村领导、村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带机制,落实“理论培训、导师帮带、实践锻炼”措施,保证村干部队伍后继有人。
夯实乡村治理基础。乡村治理要行稳致远,还要有源头活水。一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党委政府要制定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指导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模式,推进政策、资源、产业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根本,鼓励支部领办、党员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内生动力,增强村党组织的“造血”功能。二要加大乡村振兴建设投入。各级财政要合理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给予村一级充分的自主性,由各村根据广大群众的意愿,灵活使用资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服务提升等,让想干事的、群众又支持的村干部有舞台、有项目、有资金,让群众看到干部的付出、村里的变化,提高群众的信任度、满意度。要加快健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探索在村庄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全程帮办、少跑快办,让农民群众办事更方便。三要为基层干部减负助力。农村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村干部人数少、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各部门要为农村干部履职营造一个良好的条件,取消不必要、不适宜的工作任务,减轻他们的负担,让他们有时间、有精力去谋划适合本村村情的治理模式、发展思路;要建立实实在在的容错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于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工作有效的村干部,要加大表彰力度,形成示范效应,提高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激发乡村社会活力。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最有效举措是“为了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这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组建自治组织。村党组织要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通过推选或推荐方式,组建“乡村振兴理事会”“场屋议事会”“好人协会”“治安协会”“五老协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以党员干部、组长为引领,以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正义公道的社员、乡贤为主体,充分发挥他们在民生项目实施、环境治理、扶弱帮困、矛盾纠纷调解、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1+N”治理体系。二要完善运行制度。各村要建立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群众认可的《村规民约》。各类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围绕《村规民约》制定组织章程,明确各自定位和组织功能,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各类群众性组织能够有效运行、发挥作用。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三要搭建活动载体。村党组织要依托村里有利条件,聚焦重点工作,把握重要节点,关注重点人群,策划举办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先进典型评选,以这些活动为载体,融洽感情、汇聚民心,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