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随着智能化浪潮迅速掀起,与以前只能看电视的智能电视相比,现在的智能电视还能打游戏、听音乐,用户还可在电视上自行下载、安装、卸载应用软件,功能大大丰富了。但随着智能电视功能的逐渐增多,商家关注到了其商业价值,以“套娃”收费增加营收,年年翻新的花式套路透支了用户的使用意愿。“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情况已屡见不鲜。
近几年,围绕电视“套娃”收费的乱象争论不休,而且还时不时的上下热搜。那么,什么是电视“套娃”收费?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针对这种现象相关部门有哪些举措?成效如何?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本文一一解答。
何谓电视“套娃”收费?
电视“套娃式”收费是指用户在观看电视节目时,被要求不断购买各种增值服务或套餐,这些服务或套餐层层叠加,就像俄罗斯套娃一样。具体来说,这种收费模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多重会员体系:用户在购买智能电视或接入电视服务后,往往需要购买多个会员才能享受到完整的观看体验。这些会员可能包括电视内置的会员、视频网站的电影会员、电视剧会员、儿童会员等。
收费项目繁多:除了会员体系外,电视“套娃式”收费还体现在各种增值服务上。这些服务可能包括点播服务、高清画质升级、广告去除等。
收费不透明:部分电视服务商在收费时存在不透明的情况。用户可能在购买某项服务时并未被告知全部费用,或者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需要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电视“套娃”收费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智能电视产业链条的参与主体众多,包括内容版权方、内容服务平台、牌照商、电信运营商、终端厂商等。这些主体在实际分工中各自为营,缺乏有效的协同合作,导致互联网电视收费主体多、名目多、渠道多。这种割裂的产业链结构为“套娃式”收费提供了土壤。
近年来,我国电视开机率经历了断崖式下跌,电视机的销售额已连降5年。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智能电视厂商为了吸引用户和增加利润,通过预装视频App、安插开机广告、开通第三方会员等增值服务来实现盈利。而依附于手机和电视的视频平台也面临营收压力,通过提高会员价、区分会员体系等方式拓展盈利空间。这种商业探索的急功近利心态加剧了“套娃式”收费现象。
当前,智能电视行业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使得部分厂商和平台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忽视了用户体验和权益保护。
权威部门出手治理电视“套娃”收费
为了整个电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层面指出了相关问题,也下发了相关指导意见引导整改这方面的问题。在去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针对电视“套娃”收费,通过专项整治收费乱象、加强集成平台规范管理、建立用户投诉反馈机制、完善政策法规等手段,提升电视用户满意度。针对电视操作复杂,通过电视开机直接进直播、简化减少遥控器、电视机机顶盒一体化等手段,优化电视收视体验。
7月29日下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单位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阶段性总结部署推进会。其中,“套娃”收费方面,各指标合格率均超过96%,收费包备案、付费单片数量等关键指标合格率已达100%;操作复杂方面,开机看直播、开机时长、开机广告等指标均未发现违规情况。
电视机厂商和视频平台也应优化收费结构
虽然国家广电总局已经提出了《指导意见》来规范这些方面的问题,但是电视行业也应该加速自救,来挽救低迷的开机率和开机时长,还有不断下滑的销量。
首先自然是要优化付费结构,杜绝乱收费、重复收费的问题。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优秀的电视内容需要付费观看也是情理之中,而且相信大多数消费者也愿意为优秀的影视内容付费。但是,这并不是平台设置众多相关收费规则的理由,VIP套娃式的付费规则太多,引发消费者的方案。
对电视厂商、视频平台企业来说,硬件的交割和利润属于电视厂商,电视厂商不应该盯着开机广告等广告方面的收入或利润,应该回馈给消费者。而视频平台应该优化内容,好的内容确实可以付费点播,但是不应该为太多内容设置付费通道,这样的泛滥收费确实影响体验。
其实,对很多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不能接受广告,我们也需要广告来了解新鲜事物。但是,电视开机广告的观看与否要交给用户和消费者,不能强制用户和消费者观看。所以,目前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智能电视应该配备关闭广告的窗口,这样才能把看与不看的决定交给消费者。
来源:中国新闻、快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