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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政府平台公司、村集体、农民合作组织与社会专业化公司股权合作成立乡村振兴项目运营公司,共同搭建项目运营管理平台,拟定业态,打造品牌,提升服务产品、实体产品(农产品、文创产品)的附加值,实现政府、企业、村集体和农户多方共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在乡村振兴项目内搭建以运用智能设备、物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为主要手段的智慧农业系统,向传统农业注入“智慧血液”,提高生产效益和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生态+”“旅游+”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帮助农产品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实现旅游流量转化为产品销售流量。利用桂林旅游发展模式,引进深加工企业,生产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等,配套建设地头冷库、产地冷链物流和仓储,解决农业产业短板问题。支持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入驻,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市级企业进入乡村振兴项目参与建设,成为创建的骨干力量;加快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鼓励向乡村振兴项目集聚发展,成为创建的有力补充,通过引入各级各类企业,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增收致富。
5.深挖文化内涵、注入科技力量,激发内生动力
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设应该独具特色,不同地区项目开发模式、主体合作模式和产业融合态势等都应因地制宜、各不相同。要深挖乡村历史文化,重塑乡土特色情怀,让传统乡村在向现代文明转变中吐故纳新。只有将自然与人文结合打造出浑然一体的乡村振兴项目,才可能是“去前心驰神往,去后流连忘返”的旅游乃至移居目的地。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要重视科技投入,促成科研院所与乡村振兴项目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聘请高级专业人才,成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探索生物农业、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应用等新型农业。充分发挥科研院所服务企业作用,建成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品种展示等产研结合示范基地,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6.创新金融扶持政策,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乡村振兴项目需要建设各项基础性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存在建设量大、投入多、涉及面广、建设时间长,且经济回报期长、投资风险高的特点。这需要政府调节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为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设工作打好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效力,确保资金链完整,防止因为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导致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受阻。
政府要统筹整合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各类涉农财政资金,以及发行政府专项债、农业政策性贷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使用方式和效率,把财政资金放在鼓励、补助的角色,引导设立各类创新和产业基金,投资乡村振兴项目相关企业。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普及农业基础金融服务,强化对乡村振兴项目内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加大信贷投放与支持力度。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信贷担保模式,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引导撬动金融机构加大“三农”信贷支持力度。
同时通过税收优惠、降低门槛等多种方式吸引中小企业入驻乡村振兴项目,突出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导作用,利用市场调节机制,更好地让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金等,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有效资金供给,共同规避市场风险,进而实现市场投入主体多方共赢;建立多元化资产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发展的机制,积极引导乡贤回乡创业,鼓励农民通过土地、资金、房屋、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支持农民就地就业。
7.利益驱使村民跟着走
乡村振兴的项目,本质上是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目的的联农带农,带动村集体的发展,但是很多乡村振兴项目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这一原则,变成了一厢情愿的建设工程项目,最后就变成了政府的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政绩工程。
为了让村民跟着走,必须把相关利益跟村民绑定,从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建设劳务、清洁卫生、安保巡逻、营销服务、配送服务等相关业态将村民的利益跟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设发展绑定。充分将“以工代赈”的形式淋漓尽致地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