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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驻同各部队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结合地方所需、群众所盼和部队所能,多办惠民生暖民心的好事实事。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党建、教育、医疗、消费等特色帮扶,巩固拓展“百村示范”建设成果。常态化开展“党小组结对助学”“启航助学”“蓝天春蕾”“砺剑助学”“百千万爱心助学”等行动。积极做好“家门口”群众工作,组织官兵就近就便为烈军属、参战退役军人、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群体排忧解难。当前,已全面进入汛期,有关部队要加强与地方联系,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全力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拥军观念,持续加大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切实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工作的若干措施》,结合实际深入推进社会化拥军,动员各行业各领域积极参与拥军工作,配套完善激励措施,宣传推广拥军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化拥军动力活力,不断提升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走访慰问老战士、老同志、老支前模范和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针对性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黄晶)